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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货物内容有哪些限制

时间:2024-02-06 15:35:46  来源:http://www.eilipus.com  作者:admin

国家海关总署、商务部以及其他部门每年都会对进出口货物作出相应的管制措施,分为1)禁止进出口货物;2)限制进出口货物;3)自由进出口货物。

一、禁止进口货物管理

国家每年都会发布《禁止进口货物目录》和《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在目录里的商品和技术是禁止进口的。如以下商品:

1)严禁进口来自疫区的相关动物和动物产品、肉骨粉等动物性饲料和动物源性生物制品;

2)禁止以任何贸易方式和捐赠方式进口右置方向盘汽车(包括使领馆和外商常驻机构公私用车辆);

3)禁止以任何贸易方式进口仿真枪;

4)禁止进口以CFC-12为空调制冷工质的汽车及以CFC-12为制冷工质的汽车空调压缩机;

5)禁止进口以全氯氟烃物质(简称CFCs)为制冷剂的工业、商业用压缩机;

6)禁止进口以氯氟烃物质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和以氯氟烃为制制冷工质的家用电器用压缩机;

7)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

8)严禁放射性污染的废旧金属进口;

9)未经破碎并清洗的使用过的塑料容器(如废饮料包装容器等)不符合标准,禁止进口;

10)禁止进口旧光盘生产设备;

11)禁止以任何贸易方式进口旧玻、旧显像管、再生显像管、旧电视机;

12)禁止进口带有“DARKIE”文字和其他丑化黑人的文字或图形的商品;

13)禁止进口《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禁止以商业贸易为目的进口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产品等。

二、禁止出口货物管理

列入《禁止出口货物目录》和《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中的商品和技术禁止出口。如下以下商品:

1)国有文物、非国有文物中的珍贵文物

2)《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禁止以商业贸易为目的出口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

3)禁止野生红豆杉及其部分产品的商业性出口;

4)禁止出口劳改产品;

5)禁止出口以全氯氟烃物质为制冷剂的工业、商业用压缩机;

6)禁止出口原料血浆;

7)国内生产、经营的中药材天花粉(包括天花粉提取物),不准出口;

8)禁止出口标有“二战”时期日本零式战斗机和纳粹德国战斗机标记的货物;

9)禁止出口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出口;

10)出口货物及其包装上还有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内容的,不得出口。海关在监管工作中发现出口货物或包装上印有“中华民国制造”,“MADE IN ROC”或标有中华民国年号的,不得出口。

三、还有一些货物适用进口许可证管理

2011年实施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为消耗臭氧层物质、重点旧机电产品等。

四、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

2011年实施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理的有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等。

五、出口许可证管理,分别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和出口许可证管理。

六、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包括一般商品、机电产品和重要工业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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