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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网站名字中带有“资讯”这俩字可以通过备案审核吗

admin2024-07-26人已围观

一、个人网站名字中带有“资讯”这俩字可以通过备案审核吗

网站名字带资讯是可以的,但是备案时要填一项网站前置内容,这个里面不要选择资讯类网站就可以了。这个具体的备案时主机商会提醒你的。

二、请问个人网站可以备案吗?

本人建过网站,是可以备案的

备案有两种,一种是公安网警备案,一种是ICP网站经营许可备案,也就是我们常看到的“沪ICP备07510910号”等字样。

公安网警备案是必须要备案的,不管你的网站是个人的还是企业的,一些正规的虚拟网站公司要求你在空间开通使用后,上交备案资料,他们会帮你备案,如果不备就会封空间。至于ICP我就不知道怎样才会批准,不过我交了两份资料最终都通过了。

我填写的资料里,从网络负责人到管理员等多个职位都是我的名字和身份证,因此个人备案绝对没问题。

有什么不明白的再问我吧~~~

三、旅行网站要在旅游局备案?

备案条件 (1)分社经营范围不得超越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经营范围。 (2)分社具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租用的、租期很多于1年的营业用房。 (3)有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有传真机、复印机;具有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4)分社的名称中应当由设立社名称、分社所在地地名、“分社”或“分公司”等字样构成。 (5)每设立1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增存质量保证金5万元或依法获得银行担保。 (6)每设立1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增存质量保证金30万元或依法获得银行担保。 备案流程 (1)设立社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分社设立登记。 (2)设立社在完成工商设立分社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分社所在地与工商登记同级或上1级的旅游局备案。 (3)受理备案的地级市旅游局收到符合要求的设立备案材料进行备案登记后,向设立社颁发《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 (4)设立社持《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及《旅行社分社营业执照》副本到国家旅游局指定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质量保证金或或依法办理银行担保后,将相干的证明文件交回受理备案登记的市旅游局备案。 提交材料 (1)《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表》。 (2)设立社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分社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4)分社经理的履历表和身份证明。 (5)分社员工的劳动合同。 (6)指定银行增存质量保证金证明文件或银行担保证明文件(在还没有办理银行增存保证金前,提供增存保证金许诺书)。 以上备案材料1式2份,应尽可能提交原件,如提交复印件的,须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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